扫一扫微信二维码
1. 办理程序:调查→受理→初审→核准→收回执照。
2. 申报材料: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3、国家工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4、营业执照正副本。
3. 原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4. 现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5.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6.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法律咨询热线0512-66612348
法律咨询在线沟通,请点我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