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企业名称与服务商标的不同之处表现在哪里?企业名称是企业的名字,服务商标是区别与其他服务的标识。企业名称与服务商标在构成要素、功能、适用法律、专用权范围等方面都有区别。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企业名称与服务商标的不同之处。
企业名称与服务商标的不同之处:
l、构成要素不同。
企业名称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2、功能不同。
服务商标仅区别不同的服务出处,企业名称则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3、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
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4、专用权范围不同。
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
5、表现形式不同。
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6、适用法律不同。
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法律有很大差异,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7、是否可转让许可不同。
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
相关知识介绍——企业名称的结构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行政区划: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具备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条件的企业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3)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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