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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脾气暴躁离婚案(日照) ]

法掌门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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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脾气暴躁离婚案(日照)
【案情】
李某(女)与原某(男)经人介绍相识,于2007年8月20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一男孩。婚后原某脾气非常暴躁,并经常打骂李某。2009年起双方感情逐渐恶化,原某经常不回家。原某现在日照市打工。夫妻感情早已名存实亡。李某要求离婚,原某不同意。
【分析】
2011年5月21日,李某来所咨询,董律师为其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主要涉及四方面: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孩子由谁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有无债权债务。起诉离婚,要从这四方面准备相关证据。
二、离婚庭审前或庭审中法官会主持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院根据证据判决。如果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在第一次判决不离婚六个月后,才可以提第二次离婚诉讼。第二次离婚诉讼,法院80-90%判离。所以,提醒李某要有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心理准备。
三、原某在日照市东港区打工,需要到日照市东港区法院起诉。
【委托】
2011年5月22日,李某委托董律师为其代理该离婚案。
【立案及审理】
2011年5月23日,董律师到日照市东港区法院为李某离婚案递交起诉状。日照市东港区法院予以立案,并将该案转城郊法庭审理。
2011年5月29日,城郊法庭通知董律师,该案于2011年6月20日9:30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