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本案原告胡雅和被告赵刚(均为化名)于2002年春天经人介绍认识,同年国庆节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赵刚一直开出租车挣钱养家。2004年6月,胡雅生育了女儿婧婧。2004年9月赵刚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此后,胡雅独自承担抚养女儿的任务。
胡雅认为由于赵刚的行为伤害了夫妻感情,并且他还在服刑,两人已分居4年之久,现在夫妻感情已破裂,2009年6月,胡雅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裁判要点】
法院受理后,从孩子的成长的角度出发,先对此案进行调解,但胡雅坚决要求离婚,无法达成调解意见。法院遂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后感情一般,被告因犯罪被判刑入狱,其行为严重的伤害了夫妻感情,并导致感情完全破裂,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准予原告和被告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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