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杨)一提到“仲裁”,人们首先会想到劳动仲裁,其实仲裁差别于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按照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劳动法令规则规章作出劳动仲裁裁决,它是劳动争议纠纷的前置措施,并不具有终局性,且只适用于劳动争议。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政和介绍,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按照双方订立的仲裁协议或条款,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裁决是否能启动要看当事人是否事先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仲裁勾当和法院的审判勾当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法之一。”贾政和说,仲裁即时产生法令效力,其自愿性、灵活性较强,在民商事范围运用广泛。
去年6月底,刘某与储某因借贷纠纷产生争议,由于双方在告贷合同中有相关仲裁条款,争议产生后,双方在某仲裁委员会各自选定仲裁员,颠末审理,仲裁庭及时理清了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在一个月内出具了裁决书。按照裁决,债权人刘某申请了法院的强制执行,很快追回了欠款。
据统计,2015年,全国244家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36924件,比2014年增加23264件,增长率为20%;案件标的总额4112亿元,比2014年增加1456亿元,增长率为55%。据了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整、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跟尾、彼此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此外,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更始的定见》中指出“鼓励、撑持我国律师参预国际民商事法令组织、仲裁机构勾当并负担卖力职务。”
“由此可见,国家撑持仲裁事业的成长。”贾政和说,这里说的仲裁并不是人们不雅观念中的“劳动仲裁”,在日常民商事争议中,仲裁确实给以了当事人相当多的便捷。“仲裁属于自愿性公断,异于诉讼的强制性公断,尊重当事人双方的自由意志,方法较为缓和,必然水平上做到了‘买卖弗成仁义在’。”贾政和暗示,仲裁在民商事范围中适用较广,主要是国内、国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国内种种经济合同纠纷、常识产权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和借贷合同纠纷等。“在这些纠纷中,仲裁措施快捷、经济、独立、保密等的优势一览无余,使当事人及时解决了纠纷,制止了各类拖沓。”贾政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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