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与证券机构的联系,主动掌握本地区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如捐赠、资产评估增值等)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个税。
《通知》要求通过查阅财务报表、资产盘查等方式,调查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组织向自然人借款及支付利息的情况,对其利息所得依法计征个税。
《通知》还强调了以往对其他3大高收入者主要所得的征管要求。
加强征管并未触动个税改革实质
张某分析说,当前中国个税改革面临混合税制、税率设计、监管问题等三大难题,真正实质性的举措是修订一部全面的税法。目前国税总局关于高收入者所得的征收管理,仅仅是作为解决监管问题的一个途径,并未触动个税改革的实质,未来仍有大量工作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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