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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抽逃注册资本的处罚 ]
法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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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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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抽逃注册资本的处罚
《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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