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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出资未办理登记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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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未办理登记怎么办

股东的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足额缴纳出资后应督促公司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