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里,股东出资可以一次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
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学习的过程中,注意比较公司股东与普通合伙人、公司与外商投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一次缴足的。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也必须是缴足后,公司才能成立。只有在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中,存在分期缴纳的情况,在没有缴足之前,不得向社会募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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