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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钢股份(600782)今日发布公告称,江西省国资委日前将江西省冶金集团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新钢集团72.91%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江西省省属国有资产经营(控股)公司。本次划转完成后,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77.02%股权,根据有关规定,其将履行相关的要约收购豁免义务。 法律咨询热线0512-66612348 法律咨询在线沟通,请点我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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