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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推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

法掌门2017-04-10行业新闻
近日,法院与太平洋、人保、平安等在芜的5家保险分公司达成一致,在全市率先建立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制度,引入保险公司为诉讼保全提供担保。
 
据了解,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一方当事人为防止另一方转移、隐匿、变卖财产,往往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金或等值的房产、汽车等实物作为担保。这使得司法程序变得繁琐,对财力较弱的申请人来说,往往造成诉累。为简化保全程序、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法院引入保险公司为诉讼保全提供担保。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可同时向保险公司申请担保,由保险公司向法院提交保函作为担保依据,履行担保责任。
 
“新的担保方式节省了申请人的诉讼成本,有利于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由保险公司承担保全错误的赔偿责任,保护了被申请人的利益;减少了法院在处理实物担保时,进行房产、车辆查封、冻结等一系列工作,将极大地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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