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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委托假律师制造假诉讼

法掌门2017-03-23法律经验
  为了在离婚时多分一套房产,丈夫竟然在“假律师”指导下虚构了35万元借条,“自导自演”由朋友提起诉讼。日前,邳州法院审结一起妨害作证、帮助伪造证据案,虚假诉讼的“原被告”和“假律师”均被判刑。
 
  家住邳州市某镇的刘华文本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2004年,他通过别人介绍,与本镇的女青年陈萱认识。两人相知、相恋,最终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后生活也是和和美美,孕育了一男一女,靠着自己的辛勤努力,不到5年就在镇区和县城添置了三套房子。
 
  儿女双全、有房有车,在别人看来,刘华文和陈萱是镇里有名的模范夫妻。可好景不长,半年多前,陈文华和陈萱闹起了离婚。
 
  2012年,陈萱娘家因为琐事,与本镇的韩某等人发生争执,义气之下,刘华文帮助岳父参与了聚众斗殴,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出狱后,刘华文总觉得自己的前程被陈萱给毁了:“要不是为了陈萱的娘家,我能去坐牢么?”
 
  对于刘华文的抱怨,陈萱心中充满了愧疚,为了让丈夫早日出狱,她将两人位于镇区的一套房子卖了,用于赔偿受害人家损失。可对于此,刘华文却十分不满;“伤人是因为你们娘家引起的,凭什么没经我允许卖房子赔钱,再说了,赔钱用得了一套房子么!”婚姻因此出现了裂痕,陈萱做得再好,刘华文都会寻弊索瑕。最终,刘华文决定要离婚。
 
  某次,刘华文在与朋友喝酒时提及此事,谁知这位朋友不劝和就算了,还“好心提醒”:“你们家房子这么多,离婚了房子怎么办?”
 
  这可给刘华文提了个大醒,这位朋友见状又补充道:“听说咱们镇最近来了个山东律师,代理官司收钱少,我有好几个朋友都找过他。”
 
  第二天,刘华文就找到了这位自称山东恒德律师事务所的汪律师,看到汪律师西装革履又侃侃而谈,刘华文充满了敬仰。他把自己的情况跟汪律师描述一遍,汪律师大手一挥:“这种案子我代理多了,只要按我说的办,我保你既能离婚又能保住房子。”
 
  就这样,刘文华在汪律师的“指导”下,找来了好友陈仁冒,两人按照汪律师草拟的借条,伪造了一张落款日期是2015年3月9日的35万元借条,随后陈仁冒又拿着汪律师写的诉状到邳州法院提起诉讼,并诉前保全了刘华文、陈萱共有的位于邳州市区的房产。
 
  庭审当天,刘华文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欠陈仁冒35万元,并“承诺”2016年2月4日农历腊月廿六前一次性付清欠款。在法庭见证下,两人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同时规定“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刘华文当然没有“偿还”欠款。陈仁冒按照汪律师编的剧本,又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这样诉讼,刘华文心中总是惴惴不安,还在心里直嘀咕,整场诉讼律师都没有出场,仅在幕后指挥,而且骗法院是不是犯法。汪律师则说:“我这么大的律师,手里案子这么多,你这个案子太小了,只要按我教你的做就行了。而且你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不算犯罪。”为证明自己,汪律师还拿出了“律师证”和“介绍信”。
 
  可这位衣冠楚楚的汪律师却也是劣迹斑斑,多年前就曾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济南市某法院判处过拘役,还因私刻公章、招摇撞骗被山东、江苏两省的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过。
 
  眼看着“保房”计划“有条不紊”的进行,刘华文就开始实施骗局的第二步,他以婚姻感情破裂为由,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陈萱离婚收到传票的陈萱却是满肚子委屈,表示虽然在生活上与刘华文有矛盾,但却没有到离婚的地步,恳求法院不要判决他们离婚。当听到刘文华要求分割两人共有的房产时,陈萱这才知道自己在市区的第三套房产已经被法院查封了。
 
  庭审结束后,陈萱总是觉得自己可能被骗了,她来到邳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检察机关反应了自己的经历。随着检察院调查的深入,这场虚假诉讼的闹剧逐渐浮出水面。
 
  随后,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以陈仁冒诉刘华文民间借贷纠纷案涉嫌虚假诉讼为由建议法院再审,并以刘华文、“汪律师”涉嫌妨碍作证罪、陈仁冒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移送邳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2016年10月14日,邳州市公安局民警将“汪律师”、刘华文抓获,次日陈仁冒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三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今年1月,邳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过程中,刘华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悔恨不已,更对给自己帮忙的陈仁冒愧疚难当。最终,法院认为,陈文化、汪某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系共同犯罪;陈仁冒帮助他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公诉机关指控事实、罪名成立。同时被告人分别存在坦白、自首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妨害作证罪判处刘华文、汪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以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陈仁冒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同时,法院也启动了再审程序,因陈仁冒与刘华文恶意串通、伪造债权债务,企图通过起诉、调解方式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判决撤销原审调解书并驳回陈仁冒的诉讼请求。
 
  刘华文虚构借款事实,妄图离婚时多分财产的目的,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自己锒铛入狱,更害得朋友身陷囹囵,而这场骗局的幕后指使,那位招摇撞骗的“汪律师”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法官说法
 
  虚假诉讼由来已久,随着近年来民事纠纷增多,虚假诉讼案件也随之增加。此前虚假诉讼的违法成本很低,诉讼不成功只是损失诉讼费或通过再审被改判,退赔了事,虚假诉讼制造者通常不会受到严厉惩罚,一旦诉讼成功,却获利很快。低风险与高回报形成鲜明对比,使得虚假诉讼者甚至一些法律工作者不惜铤而走险,频频效仿,扰乱了诉讼秩序,浪费了司法资源,损害了法律权威,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必须出重拳予以打击。
 
  2015年9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同时法官指出,在实践中,部分虚假诉讼的“债权人”假戏真演,“胜诉”后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案例也偶有发生,虚假诉讼策划者本想卖弄聪明,反倒弄巧成拙,搭进了大量金钱成本。
 
  此外法官还提醒,一些未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人员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以不正当手段牟取非法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那些为打官司不慎请到假律师的当事人,非但得不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反而会惹上麻烦,甚至屡屡被骗。为了辨识真伪律师,法官给出两点建议:
 
  一、正规律师都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当事人可以根据律师执业证号码到司法局的官方网站上查询真伪。对于确实具有律师身份者,还应查看其律师执业证与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所名是否一致、注册日期是否过期,并留心查看执业证最后一页上有无该律师受处罚的记录;
 
  二、正规律师会在律师事务所接待当事人,按规定须以律师事务所名义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而假律师往往喜欢在一些非正规场所接待当事人,且经常不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正规律师收费会给当事人开具正规发票,假律师一般出具的是费用收据甚至是白条。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目前还存在一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他们也可以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但只限于民事、行政案件以及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业务,不能代理刑事案件。
 
  最后法官提醒大家,虚假诉讼不仅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还挑战司法权威与司法公正底线。本案的处理既是一个警示,同时也彰显了法院规制虚假诉讼、净化诉讼环境的决心,一旦发现虚假诉讼行为,人民法院将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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