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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律师咨询的正确姿势

法掌门2017-03-10社会动态
   法律咨询是律师业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当事人向律师开始进行咨询的那一刻起,律师就已经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了,大多数案件的委托代理关系都是在最初的咨询过程中,于良好信任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笔者在平时的工作中也会经常遇见各式各样的当事人来咨询法律问题,当事人所表现出来的困惑和最终的结果可谓是千奇百怪。今天,就简单谈谈当事人应该怎样向律师进行咨询,从而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详细、全面、客观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是律师进行专业判断的首要前提.
所有取得执业资格,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的律师都是经过了数年法学院的高等教育,并经过了严格筛选的专业人员,其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职业监督体系,保障了律师有着较高的素养和品格,作为当事人来讲,不用担心接待你咨询的律师会泄露你的隐私或是对你的遭遇表现出冷嘲热讽。
 
   现代法律服务市场,逐渐朝着专业化、细致化和一体化的方向发展,当事人在向律师进行咨询的过程中也希望律师能够给自己提供一整套的解决方案,而不再是简单的对当事人的提问做简要回答。但现实社会中,当事人所遇见的事总是复杂且混乱的,有的是经过了数年时间的演变,在律师对你的所咨询的问题进行解答的过程中,要在很短的时间内了解你的案件情况就是一件很具挑战性的工作。在此基础上,要给你提供良好的解决方案,就必须对你的案情有非常深入、全面的了解。
 
   彼此之间的信任是必不可少的。
 
   法律咨询的过程也是一个人际沟通的过程,彼此之间的坦诚和信任是必不可少的,甚至在一部分的法律咨询中,最终当事人会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代表自己去参加诉讼活动或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将自己或大或小的切身利益交给一个相识不久的律师去办理,当事人的勇气也是非常值得佩服的,但这一切均是出自于当事人对律师的绝对信任。
 
   只有信任才会坦诚,律师与当事人完成最基本的沟通,解决了当事人所遇见的困难,只有这样的法律咨询才是最直接、最有效的。
 
   律师的工作需要尊重,当事人的利益需要重视。
 
   在法律咨询的过程中,律师通过对当事人情况的全面分析,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来解决当事人所遇到的难题,这一过程并不是简单地将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结合的过程。当律师坐在谈话室回答当事人所提出的问题时,且不说他已经在此之前为之付出了多少努力,单就时间成本的投入就是非常巨大的,律师所给你的回答也绝不是简单的法条规定,在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还需要有诉讼技巧的运用和对事务综合的分析处理。因此,当事人必须对律师的付出予以尊重,世界上本也没有任何免费又高质量的义务服务。
 
   对于当事人来讲,无论其遇到的事情或大或小,都是关系到其自身的直接利益,律师在平日的工作中已经见到了太多的相似情况,对此早已见怪不怪。还有个别“大牌”律师对于小标的的业务没有兴趣,对当事人敷衍了事,这都是对当事人利益的极不重视。因此,接待咨询的律师对于当事人的问题必须足够的重视起来,切实的保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
 
   尊重是彼此都需要的,当事人尊重了律师,律师会足够的重视当事人的利益,最终达到的必将是和谐、共赢的局面。
 
   事前咨询比事后咨询更为重要。
 
   受到我国经济发展程度和文化背景的影响,传统的律师形象依然是帮助当事人打官司的“状师”,在香港地区今天依然会有人把律师称之为大状。但今天的律师向社会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存在的价值不光是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消除烦恼,更重要的是为当事人遇见问题、防范问题,创造更具幸福内涵的高质量生活。
 
   简单以继承案件举例,在多数继承纠纷的案件中,很多都是因为当事人在生前缺乏法律知识,没有将相关的遗产继承分配好造成的,在越大额的继承中发生纠纷的可能性也越大,律师处理相关案件的费用也是按照当事人所争议的遗产价值进行收费的。也有一些当事人在生前受到电视剧等方面的影响,急时找到律师对身后的事宜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理,从而避免了事后更大纠纷的出现,且此种业务的律师收费也比较低廉。
 
   律师无法简单的对案件代理费进行报价。
 
   律师服务也是社会服务的一种,其本身也会遵循社会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但因为律师服务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不可能像其它商品那样,明码标价、批量销售。无论律师给当事人所提供的是简单的咨询服务还是复杂的代理服务,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不同的地域限制、案件本身的难易程度和所要投入的时间精力,都会影响到律师的收费情况。
 
   在平时的咨询中,经常会遇见当事人在与律师进行简单沟通后就问律师的收费情况,但此时的律师是绝对无法给你进行报价的,如果一个律师能够很随意的对一类案件进行报价,那么他所能给当事人提供的服务质量就不能不让人怀疑。
 
   一个具有高职业素养和道德的律师,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必定只是因为当事人至高无上的利益,绝不会将向当事人收取的律师费作为第一要务去考虑,虽然那对他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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