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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同地方分别跟不同的女孩登记结婚 ]

法掌门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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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年时间里,他分别与两个女子领了结婚证,还都生了孩子。

  这个脚踏两条船的男人,自以为万无一失,但最后还是落得个劳燕分飞。

  2001年,在东阳一事业单位工作的任某认识了温州苍南的女子小艾(化名),当时小艾在东阳做生意,两人情投意合,不久就想结婚。

  但婚事被任某的父母否决了,任某不敢违背父母的意愿,又舍不得小艾,两人一直私下保持恋爱关系。

  2010年12月,任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教师小君(化名)。没过三个月,两人便在东阳市行政办证中心登记结婚。

  由于结婚前彼此了解不深,婚后两人时常吵架。任某又想起了小艾,暗地里和小艾联系上了。

  2011年8月,小艾怀孕5个月。

  2011年8月18日,为了给对方一个承诺,任某和小艾到温州苍南县行政办证中心领了结婚证。此时,小艾并不知任某已经结婚。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1年9月,任某因赌博被抓到派出所,小艾去看任某时碰到了任某的父亲和姐姐,这才知道任某马上就要办婚礼了,但新娘不是她。

  当月,任某与小君摊牌,说两人性格不和要求离婚,但当时小君也已怀孕两个多月,婚没离成。

  2011年10月,任某告诉小君,自己和小艾也领了结婚证,而且小艾已怀孕五个多月,听到消息的小君如五雷轰顶,但为了腹中的孩子考虑,小君决定原谅任某。任某也表示只要肯原谅他,就和小艾断了关系,并发短信让小艾将腹中的胎儿打掉。

  谁知小艾坚决不同意打掉胎儿。2011年11月,任某和小艾通过律师协议离婚,约定小艾生完孩子两个月内双方离婚,男方补偿女方六万元。

  2011年12月,小艾产下一男婴。2012年1月17日,任某去苍南与小艾领了离婚证。

  2012年3月2日,小君产下一女,任某一直对小君母女非常冷淡,小君失望至极,要求离婚,但双方因谈不拢条件而作罢,小君无奈只得控告任某犯重婚罪。

  2012年9月4日,两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协议离婚。鉴于任某认罪态度较好,并已得到了小君的谅解,近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对任某作出了相对不诉。

  但是为什么同一个人,能两次登记结婚呢?

  金华市民政局解释:2008年底,浙江省实现了全省婚姻登记联网。但金华和温州两地,由于网络技术原因没能完成联网。因此,去年在金华和温州同一人领出两张真的结婚证是有可能的。(通讯员 洪美玲 方丽萌 记者 吕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