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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加班,算旷工吗?律师告诉你,在劳动法中

法掌门2018-05-25法律经验

有的用人单位因为工作任务重,常常要求员工在周末或节假日加班。

并且规定,不去加班的都算旷工。

那么,这样的规定合法吗?接下来就让法掌门苏州律师来给你做分析吧!


 

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但并没有说一周必须有两天休息,也并没有说休息日一定要安排在周六周日。

 

此外,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 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24小时不间断的休息。
  •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超过这个标准的,都应该认定为加班。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超过这个标准就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更谈不上加班费的问题了。

但因自然灾害、事故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加班,不受上述第三条法规限制。

 

那么不加班算旷工吗?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因此是否加班,是劳动者的自由,不得强迫。

作为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尤其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所以,不加班并不是旷工。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法掌门法律咨询电话0512-66612348。

此外,如果公司安排加班,应当按照以下法律法规及标准支付加班费:

  •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日)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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