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韦钟雯现年45岁,象州县人。事发前,韦在金秀长垌乡一矿山担任爆炸员,与妻子冯某某长期感情纠葛,曾多次闹过离婚。今年,冯某某向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4月23日,金秀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准备审理此离婚案。当时诉讼双方已经到庭。8时50分,在开庭前10分钟,法官们正在做庭审前准备工作,参与诉讼的当事人进入各自的席位。韦钟雯趁其妻冯某某不备,突然冲到冯某某身后,将其搂住。冯的诉讼代理人立即呼喊:“打人啦———”闻讯赶到的3名法官不由分说拉开韦,拉扯中法官们惊讶地发现,韦钟雯的身上竟缠着一筒一筒的炸药!他们立即反扭韦的双手将其制服。随即,法警将韦钟雯缠在身上的炸药拆卸下来。炸药共有14筒2.8千克,且每筒炸药均已装上电子引爆装置。幸亏法官们行动迅速、处理果断,略晚一步,韦引爆身上炸药,后果不堪设想。
案发后,金秀县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并在公安机关移送该案当日立即作出从快批捕决定。7月13日,检察机关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了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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