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新天伦
律师事务所与苏州工业园区第十中学、第八中学、独墅湖学校签订常年
法律顾问聘任协议。
这三所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该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参加签约仪式。
据了解,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是体现依法治校、规范化办学的有效举措。
根据协议内容,学校法律顾问将负责协助学校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全面保障学校办学规范化。
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定期提供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就经济、民事等纠纷为学校提供
法律咨询意见,开展纠纷调解工作,并接受学校委托,代理参与涉法事件处理。
2016年6月,苏州市司法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今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学校法律顾问全覆盖。
据悉,
苏州律师行业积极响应,主动与各地中小学校洽谈对接,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担当法治校园建设的“护航员”,助力学校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